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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2162.com发布时间:2024-10-18 05:53:15 点击量:
(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顶盛体育。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2013年纳入国家体育总局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本级和离退休干部局。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包括了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等42家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收支总预算37.29亿元,比2012年预算增加3.73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文化体育与传媒项下增加2.49亿;二是教育项下增加1.3亿元。
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0,172.79万元,占年收入总计的56.36%,比201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4,9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备战巴西奥运会、索契冬奥会相关投入增加;第二,国家队高等教育和中专教育投入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交(类)国际组织(款):2013年预算337.04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312.04万元,增加8.01%。主要原因是:2013年世界反机构(WADA)调增我国世界反机构会费。
(二)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2013年预算11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60万元,增加83.33%。主要原因是:2013年预算中安排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有所增加。
(三)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3年预算36,184.23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28,765.88万元,增加25.79%。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育单位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调增;二是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支出增加。
(四)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3年预算2,227.49万元,与2012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五)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3年预算1,790.81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2,115.78万元,减少15.36%。主要原因是:依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中央级科研机构运转经费减少。
(六)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3年预算1,193万元,与2012年执行数持平。
(七)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3年预算25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145万元,增加72.41%。主要原因是:2013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项目资金增加。
(八)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3年预算47万元,与2012年执行数持平。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3年预算3,153.88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3,117.01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是:国家体育总局机关人员增加和人均标准调整。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年预算1,002.18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1,094.39万元,减少8.43%,主要原因是:2012年国管局安排一次性维修项目,2013年未安排。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机关服务(项):2013年预算890.45万元,与2012年执行数持平。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13年预算10,334.87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10,254.87万元,增加0.78%,主要原因是:原列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和“车手等级认定费”,2013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13年预算12,461.92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20,289.83万元,减少38.58%,主要原因是: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伦敦奥运会奖金项目,2013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13年预算46,267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43,917万元,增加5.35%,主要原因是:一是,为备战索契冬奥会,增加冬季项目相关预算支出;二是,2013年增加运动员食源性、药源性检测预算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3年预算49,526.18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33,988.18万元,增加45.72%,主要原因是:根据巴西奥运周期备战要求,增加国家队训练比赛用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和运行经费的预算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13年预算19,50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23,500万元,减少17.02%,主要原因是: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伦敦奥运会参赛经费项目,2013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13年预算15,395.46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13,368.46万元,增加15.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体育文化、全民健身及第六次场地普查等项目相关预算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3年预算373万元,与2012年执行数持平。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3年预算0万元。2012年安排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2013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3年预算2,478.24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2,377.35万元,增加4.24%。主要原因是:2013年退休人员增加,预算相应增加。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3年预算320.04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338.53万元,减少5.46%。主要原因是:2013年离退休管理机构人员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3年预算4,05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3,900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是:2012年执行数统筹使用了此项目2011年的结转资金。2013年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据实申请。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3年预算63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600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2012年执行数统筹使用了此项目2011年的结转资金。2013年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据实申请。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3年预算1,650万元,比2012年执行数1,800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是:2013年按国家有关规定,除财政拨款外统筹使用体育总局售房收入。
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73.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3年预算33,073.1万元,主要是用于体育总局本级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出访参加国际比赛及适应性训练支出,进行体育友好交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及体育援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包括邀请外部体能、康复、技战术训练等有关专家、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会议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
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87.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83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6.93万元,公务接待费688.64万元。
2013年预算数比2012年预算数减少了2,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伦敦奥运会参赛相关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3年预算数与2012年预算数持平。
2012年预算执行数比2012年预算数减少了763.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了626.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了1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23.68万元。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各项经费均未超出年初预算数。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体育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其中:
(一)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三)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二、外交(类)国际组织(款)(科目编码202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向各国际单项协会缴纳的会费。
十三、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科目编码202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亚洲区域合作专项。
十四、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科目编码2050205):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北京体育大学相关普通教育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科目编码20503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相关职业教育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科目编码20603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的基本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科目编码20603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的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科目编码20605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九、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科目编码20699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科目编码20703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本级和离退休干部局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编码20703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本级和离退休干部局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机关服务(项)(科目编码20703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二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二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科目编码2070307):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科目编码20799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科目编码2080501):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科目编码2080503):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五、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科目编码22960):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电线网站联系电线